全文有效 發(fā)文日期:2023-08-21
為了鼓勵煤炭資源集約開采利用,自2023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對充填開采置換出來的煤炭,資源稅減征50%。
特此公告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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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? 稅務(wù)總局
2023年8月21日?
發(fā)文單位:財政部,稅務(wù)總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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